其房屋正下方即为涉事车库。车库外墙面悬挂着冷库电控箱,大门紧闭,门边摆放着8个泡沫箱,门窗全部封闭,无法查看内部布局。就在这时,外侧冷库电控箱突然发出一声“滴”响,车库内随即传来“嗡嗡嗡”的运转声。
方先生提供的照片显示,冷冻库内部空间狭窄,墙面与天花板均贴有白色板材,一侧堆放着塑料筐、编织袋等物品,顶部装有带风扇叶的设备。
方先生介绍,他在该小区居住20年,楼栋一楼原本是车库。此前,该车库产权人将场地出租给梁先生。去年9月,梁先生私自改造车库,加装制冷设备改建成冷库,还在外墙安装了温度报警装置。“冷库一启动,就持续发出‘嗡嗡’噪音,还伴随明显震动,夜间尤为明显,一家人根本睡不好觉。”
方先生表示,梁先生改造车库前,并未征得楼栋业主同意。他认为,冷库设备不间断启停产生的震动与噪音,损害居民身心健康,希望相关冷库设备尽快拆除搬离。
随后,记者来到社区物业办公室。物业工作人员谭女士介绍,接到业主反映后,物业第一时间联系承租人梁先生,并进入车库实地查看,确认车库已被改造成冷冻库,用于货物存放。物业已向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按流程上报辖区社区及街道。此前多个部门也曾到场核查,经多方协调,梁先生更换了设备电机。
记者电话联系上承租人梁先生。他坦言,在车库内安置了一处9平方米的制冷设备,大多数都用在存放板栗,属自用仓储。“影不影响楼上住户,交由有关部门检验测试判定,我已经把设备音量调得很小声了。” 梁先生明确说不会搬迁冷库、将接着使用,随后拒绝回应更多问题。
方先生称,他已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月,陆续收到各有关部门答复——
市110报警服务热线回应:反映人希望社区民警介入处理,社区民警已将情况上报社区;街道与社区此前已介入处置,但效果不明显。因涉事属于生产经营性噪音,建议由生态环境部门介入处理。
柳南生态环境局回应:该局已协调街道、社区约谈车库使用人,要求其合理调整冷库设备开启时段。同时,涉事场所未办理营业执照,不在该局监管范畴,建议转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柳南区银山街道办事处回应:福鑫社区已于3月17日到现场与车库使用人沟通协调;3月19日,车库使用人反馈已更换全新电机,并将设备外机迁移至楼栋另一侧围墙下方。
此外,方先生还收到福鑫社区工作人员答复,社区已第一时间就此事向柳南区有关部门派单咨询——
城管部门表示:在未更改房子主体性质、未破坏房屋建筑结构的前提下,暂无相关法律和法规禁止业主处置自有车库,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住建部门建议:可向相关主管部门核查房屋原始规划使用性质,依法认定是不是真的存在擅自变更使用功能等违规问题。
为此,记者陪同方先生前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核实。查阅小区规划总平图后确认,涉事场地规划用途为车库,无其他规划用途标注。
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歆解读,本案涉事场地规划使用性质为车库,承租人擅自将其改造为冷冻库用于食品仓储,属于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在未获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房子规划使用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此次改造既未履行法定审批程序,也未征得相关业主同意,不具备合法使用基础。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九十四条相关规定,若冷库设备正常运行产生的震动、噪声,持续干扰楼上业主正常生活休息,侵害居民生活安宁权,已构成相邻权妨害。
律师建议,受影响业主可联合物业先行与承租人协商,要求其停止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拆除相关设备、恢复车库原有用途;协商无果可向属地住建、城管等部门投诉,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