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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性披露全资子公司向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签订增资协议的公告

  关于自愿性披露全资子公司向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签订增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金额:公司子公司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塞呋”)拟向龙华化工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

  1.本次拟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但仍受上游原材料价格、行业发展状况、市场之间的竞争状况及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大多数都用在其主要营业产品的扩产建设,需同步配合下游大客户的产能扩增,若下游关键客户的扩产计划受阻,有几率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自愿性披露全资子公司收购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9.06%股权的公告》。公司用自有资金7,522.20万元收购龙华化工59.06%的股权,并于2022年1月5日完成对龙华化工59.06%股权的收购事项。

  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普塞呋对龙华化工进行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新增年产5,000吨五氧化二磷和新增年产20,000吨多聚磷酸的产能建设。

  2022年1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普塞呋与龙华化工签订了《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与金秀民、金飞关于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经双方商议,普塞呋认购龙华化工定向增发的7,537,688股股份,每股价格按前期普塞呋收购龙华化工股权的定价3.98元认购,对应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普塞呋将持有龙华化工股权比例由59.06%变更为66.8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资产金额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金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 经营范围:多聚磷酸、五氧化二磷、洗必泰葡萄糖酸盐,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上述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年1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普塞呋与安徽龙华化工签订了《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与金秀民、金飞关于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各方都同意,龙华化工以定向发行7,537,688股股份的方式来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7,537,688元,每股价格为3.98元。本次定向发行的7,537,688股股份全部由甲方以现金方式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为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本次增资完成后,龙华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3. 龙华化工应在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就本次增资修订公司章程、变更股东名册,并向甲方交付变更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同时,龙华化工应尽快办理完毕本次增资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增资所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以及章程备案)。对于上述事宜,全体股东应予以积极努力配合及协助。

  4. 因本次增资产生的相关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会产生的税费、登记费、行政机关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收取的费用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各方各自承担。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金3,000万元一次性足额汇入龙华化工指定银行账户中。

  各方一致同意促成龙华化工在2021年度财务审计完成后进行2021年度权益分派,龙华化工各股东将按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自对龙华化工的持股比例(即甲方54.0625%,乙方30.625%,丙方15.3125%)取得2021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龙华化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龙华化工全体股东按照本次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享有。

  本次增资中甲方支付的认购资金,应用于与经营龙华化工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不得用于委托贷款、股票交易或其他与龙华化工业务不相关的用途。若甲方事后核查发现龙华化工有违背上述约定使用资金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龙华化工立即纠正违约使用资金行为,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 本协议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及/或违反其声明、承诺、保证,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或进行内幕交易,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另一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另一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2. 如违约方在收到其他当事方发出的书面改正请求后30日内仍未改正的,其他当事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协议。同时,违约方应就其违约行为或由此引起合同解除而使其他未违约方遭受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恢复原状的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解决任何索赔或执行该等索赔的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而发生的或与此相关的一切付款、费用或开支。

  1. 协议生效条件:各方同意,本协议在满足下列条件时生效:(1)龙华化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本次增资;(2)甲方母公司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

  2. 本协议及其附件,构成各方就本次增资及本协议项下安排所达成的全部共识,将取代并排除协议各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在就本协议项下增资事宜进行的任何磋商和约定。

  3.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签约方为法人的)、自然人签字(签约方为自然人的)后成立,在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本次增资是基于龙华化工的潜在下游订单量增加,为满足其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化的资金需求,龙华化工五氧化二磷扩产计划已通过环评批复,多聚磷酸扩产计划正进行环评二次公示,本次增资款主要用于五氧化二磷和多聚磷酸的生产设备购置、环保设备购置及其配套建筑的建设。本次增资有助于提高龙华化工的收入及利润,提升其市场占有率,增强与下游大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龙华化工股权比例由59.06%变更为66.87%,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业绩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本次拟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但仍受上游原材料价格、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竞争状况及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主要用于其主营产品的扩产建设,需同步配合下游大客户的产能扩增,若下游关键客户的扩产计划受阻,可能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设立公司名称:聚链运营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聚链运营”或“新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资产重组。

  1.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尚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聚链运营主要采用以租代售的商业模式,针对租赁资产可能存在地域分布较广现场管理难度大、客户管理或使用不当导致的资产丢失、损毁等情况,其采用租赁的方式运营智能周转箱产品尚处于初期市场推广阶段,若公司产品布局过程未达预期或产品综合性能不符合市场需求,可能影响到公司前期投入的回收和预期效益的实现。

  3. 公司原主营业务多集中于改性塑料助剂、粒子及制品行业,本项目拟开发智能周转箱及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和物联网溯源监控平台,公司在该领域尚未储备相关专业人才,关于系统搭建需要时间进行研究开发且与实际运营适配,项目初期可能会考虑委托第三方研究开发,可能会出现项目实施进度不如预期的情况。

  4.公司将密切关注子公司的设立及新业务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动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完善公司绿色循环包装产业布局,健全聚石大循环产业体系。公司子公司广东聚石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租赁”)拟设立全资子公司聚链运营有限公司,搭建绿色环保包装产品研发、租赁、回收的运营体系和回收网络,并研发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和物联网溯源监控平台,为客户提供环保智能周转箱等产品的租赁及回收运营服务。聚链运营将为蔬菜、水产、生鲜、医药等行业及相关领域提供智能周转箱的租赁、回收、清洗、维修、更换等闭环管理以及产品溯源、运营监控、安全预警等专业一体化服务。

  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中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营范围:环保智能包装产品研发、租赁和销售;包装设计、研发与咨询服务;包装专用设备研发、销售;物联网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设备研发、销售与维护;供应链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货物冷藏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物流包装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报关业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上述对外投资涉及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以在当地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聚链运营利用聚石化学在改性塑料领域的研发生产优势,拟开展循环包装产品的开发、租赁和销售,通过其运营回收网络和运营监控平台以及溯源监控平台,为蔬果、水产、生鲜、医药、快递等行业客户提供包装循环和运营服务,降低企业包装成本、解决社会环境污染问题,聚石租赁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项目初期运营的主要产品为可替代白色泡沫箱的EPP循环保温箱和可替代纸箱的PP循环中空板包装箱。

  在包装产品投放地设基地仓,在客户处装载货物流通至主要消费地,消费地回收站回收集中至集运中心,经过必要的整理、清洗后,返回货物包装源头(基地仓)。其中:在农产品领域,提供从种养殖基地到末端批发市场的多级回收服务;在工业领域提供从原材料工厂到装配工厂的点对点的回收服务;在商业领域提供从采购端到消费端的闭环回收服务。

  计划在全国主要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建立仓储中心,在全国主要消费城市建立集运中心和回收站。

  新公司除提供包装产品、租赁和回收运营服务之外,还提供包装箱清洗、维修、更换和报废回收以及食品数据溯源、运营监控、安全预警、异常调动等多项增值服务。

  新公司拟研发物联网数据平台、食品安全溯源平台和运营监控调度管理信息系统。

  EPP循环保温箱是属于物流周转箱产品。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是指具有可折叠、可循环反复使用、技术性能好、质量高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小型箱式集装器,可广泛应用在农副产品运输、工业中间品周转、中小学午餐配送等多个领域。近年来,随着物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物流包装材料使用量不断增加,造成大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标准化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可以有效替代一次性白色泡沫箱,大幅减少白色污染,实现物流包装可循环、减量化,有利于改善市场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和国家八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做好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运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要求,将对可循环包装和物流包装标准化的运用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的EPP循环保温箱主要应用在生鲜、水产、食品、医药等冷链运输方面。其中在生鲜、水产运输领域,据中国产业研究院统计,2020年我国蔬菜、水产年产量分别为7.49亿吨、6,549万吨,此种产品均有长距离运输和保温保鲜的需求,EPP产品较传统发泡材料EPS、EPU相比具有更好的耐冲击性、隔热性、耐环境影响性,且具备可回收、可循环使用的特性,EPP保温箱在满足上述运输需求的同时,可替代传统的一次性白色泡沫箱循环使用,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方向,在政府的不断推动下,该市场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市场潜力巨大。

  公司的PP循环中空板包装箱主要的目标市场是替代现有邮政快递领域的纸箱、泡沫箱等包装材料。根据国家邮政局网站发布的《2021年12月中国快递发展指数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突破1,000亿件,2020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完成833.6亿件,快递业务市场稳步提升。然而快递业务量的增加也使得快递包装所产生的固体垃圾同步增加,包括塑料袋、纸箱、泡沫箱等包装材料以及匹配的快递运单、编织袋、胶带等。2020年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从快递包装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快递包装绿色治理、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发展建议,并提出到2025年国内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的发展目标。

  (1)管理经营方面:公司将利用现有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公司各生产基地及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通过各业务间的优势互补,实现新公司在各地区回收网络的搭建与运营工作。

  (2)财务管理方面:子公司财务管控部分由公司采用NCC数据系统实行全面管理。

  (3)组织架构方面:公司将聘请及委派具有运营租赁相关工作经验及专业管理能力的人员构成。

  国家为加快推进物流包装绿色转型,陆续出台了多项引导政策和相关法规,为标准化物流周转箱的推广创造有利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公司的智能周转箱产品第一阶段规划主要应用在蔬菜和水产的冷链物流方面,从目前白色泡沫箱使用量上看,若公司EPP循环保温箱替代传统一次性白色泡沫箱用于蔬果、水产区域运输,循环周转箱的整体需求量将数以亿计,市场潜力巨大。未来,公司智能周转箱产品将逐步拓展应用范围,向医药产品、食品运输方面布局。

  公司深耕于改性塑料行业多年,聚链运营可借助公司在改性塑料领域多年的研究开发经验,为公司智能周转箱的材料选择、结构设计、回收改性提供坚实的研发生产基础。其中循环保温箱可使用江陵新材料产业园的EPP产品为原材料制造,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破损或循环结束后再由聚石进行回收再造粒生产其它产品,实现产品的残值最大化利用。同时,也为江陵新材料循环产业园项目拓展了应用市场,完善“原材料生产制造—循环使用—回收利用—造粒再生”的闭环聚石循环体系。为达到产品循环使用的目的,公司采用以租代售的模式,结合目标市场建设仓储基地、集运中心、回收基地,对接目标市场所在主要城市的回收站、回收点,实现回收运营服务网络的搭建,公司回收运营方向主要是面对企业平台,暂不面向终端消费者。

  公司内部就新业务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在新业务的人才储备、市场拓展、资金安排等方面有所布局和筹划,新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资源优势,快速形成销售。

  人才储备:公司人员储备主要集中于塑料助剂、改性塑料粒子及制品,为使该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将组建具有运营管理工作经验及专业管理能力的团队,并加快运营管理、信息系统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扩大团队规模,积极拓展相关业务。

  市场拓展:新公司借助聚石化学的市场拓展经验,成立专门的运营团队与现有资源沟通、接触,积极开拓市场。

  资金安排:新公司的投资金额为5,000万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项目初期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事项是为了完善公司在循环包装产业上的布局,实现公司从生产制造、成型组装到运营回收的一体化构想,为公司未来完善聚石循环生态体系奠定基础,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使用的是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对外投资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是为了搭建循环包装产品回收网络,为公司实现循环包装产品的回收运营提供发展基础。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对外投资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是公司完善循环包装产业布局,立足长远利益作出的慎重决策,开展新业务,有利于公司实现战略目标,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将随着项目发展情况逐步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由于聚链运营公司尚未设立且为项目初期,目前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对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

  1.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尚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聚链运营主要采用以租代售的商业模式,针对租赁资产可能存在地域分布较广现场管理难度大、客户管理或使用不当导致的资产丢失、损毁等情况,其采用租赁的方式运营保温箱产品尚处于初期市场推广阶段,若公司产品布局过程未达预期或产品综合性能不符合市场需求,可能影响到公司前期投入的回收和预期效益的实现。

  3. 公司原主营业务多集中于改性塑料助剂、粒子及制品行业,本项目拟开发智能周转箱及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和物联网溯源监控平台,公司在该领域尚未储备相关专业人才,关于系统搭建需要时间进行研究开发且与实际运营适配,项目初期可能会考虑委托第三方研究开发,可能会出现项目实施进度不如预期的情况。

  4.公司将密切关注子公司的设立及新业务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1月6日以邮件、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由于事项较为紧急,召集人在会议上对本次临时会议紧急召开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塞呋”)以3.98元/股认购龙华化工定向增发的7,537,688股股份,对应认购资金总额为3,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普塞呋将持有龙华化工股权比例由59.06%变更为66.87%。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自愿性披露全资子公司对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签订增资协议的公告》。

  广东聚石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租赁”)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聚链运营有限公司,搭建绿色环保包装产品研发、生产、租赁、回收的运营体系和回收网络,并研发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和物联网溯源监控平台、为客户提供环保智能周转箱等产品的租赁回收运营服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内现场召开。此次会议事项紧急,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华利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塞呋”)以3.98元/股认购龙华化工定向增发的7,537,688股股份,对应认购资金总额为3,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普塞呋将持有龙华化工股权比例由59.06%变更为66.87%。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有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能力,增强与下游大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此次向子公司增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自愿性披露全资子公司对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签订增资协议的公告》。

  广东聚石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租赁”)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聚链运营有限公司,搭建绿色环保包装产品研制、生产、租赁、回收、运营体系和回收网络,并研发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和物联网溯源监控平台、为客户提供环保智能周转箱等产品的租赁及回收运营服务。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是为了搭建循环包装产品回收网络,为公司实现循环包装产品的回收运营提供发展基础。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