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众诚塑业有限公司年破碎2万吨废塑料、1万吨废金属塑料制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4-02-10 | 作者: 成功案例

  汨罗市众诚塑业有限公司年破碎2万吨废塑料、1万吨废金属塑料制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汨罗市众诚塑业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在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同力循环产业园一百万吨塑料加工中心5号栋内建设年破碎2万吨废塑料、1万吨废金属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保投资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线条、废金属塑料制品破碎筛分线条,配套设置原料储存区、成品储存区、一般固态废料暂存场、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废水预处理设施(200m3/d)等。本工程以废旧塑料制品、废金属塑料制品(主要为废开关和废插座)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经破碎、清洗、分选、脱水等工序,生产废塑料颗粒29310吨、铜米500吨。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设计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雨水通过园区雨水管网排入车对河。项目原料清洗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预处理站处理达到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生活垃圾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汨罗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管道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清洗区、废水净化处理池、原料堆场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体质量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监管,破碎工序采用湿法作业,最大限度减少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的安排上班时间,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做到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破碎机、脱水机等采取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态废料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弃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原辅材料及固态废料不得露天堆放。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油泥及废机油应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按《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贮存和运输一般固态废料,清洗沉渣、铁屑、地面灰渣、污水处理干化后的污泥收集后分类暂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完整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